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租赁在限定范围内的住户有权享受部分业主权益。具体来说,租户在该房屋内享有
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却不受权占有或出售该房产。租户依约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这意味他们也应被视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因此,租户具备部分行使业主权力的资格,包括有权直接同物业服务公司就涉及物业服务的各项事宜展开讨论。针对物业内的承租人、借用者或其他物业使用者实施任何违反物业服务协议、国家法律法规或是管理规范的不当行为所引发的
物业服务纠纷,当地人
民法院将依照对于业主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
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