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因存有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通常被认定为
可撤销的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法律赋予了
撤销权之效力后,当事各方应于知晓或应当知晓该项撤销事项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向
司法机关或者
仲裁机构提交撤销合同的申请。
这不仅是为了维护
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确保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
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