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政策,首次
购房者在使用
公积金进行贷款时,其贷款期限通常不应超出从
公积金贷款实际发放日期开始算起到该
借款人生理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为止所经过的年份数,最长不能超过三十年。
公积金贷款是为满足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人群而设立的,并受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保障和约束,因此,任何符合缴存条件的职工都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申请获
取公积金贷款资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