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为主体角度来看,遭受
医疗过错责任的人应该是
医疗机构及其所雇佣的且通过了考核并经由卫生
行政机关授权或认可,获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各种级别的卫生技术专家。
对于医疗过错,其
行为人需要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过失行为。
而要构成
医疗过失造成的损害行为,必须具备
违法性质的特征。
还需注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种过失行为必须发生在特定的医疗活动环境之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