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受了欠薪待遇,可以尝试以下途径来索取应得的薪酬:
首先,建议您直接向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在投诉程序完成之后,劳动监察部门将会责令企业立刻限制并支付所拖欠的员工
工资;
倘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义务,则需承担向受雇者额外支付补偿金的责任。
其次,您亦可考虑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请。
受害员工有权向本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
诉讼,以期争取到欠付薪资的完全结清。
待劳动仲裁书正式下达后,您便有机会依法申请
强制执行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