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照
集体土地进行
农村宅基地拆迁时的房产补偿问题,相关细则以及具体的补偿标准则应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单独制订。
详细来说,
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是针对被拆迁房的构造与磨损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依照每平米的均价进行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是针对拆迁房住户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定档次,然后再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按月给予补贴;
最后还有奖励性补偿费,这个金额的多少会由当地政府根据实地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在进行房屋拆迁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首先,必须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书;
接着,须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书;
再次,必须获取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号;
另外,还要拟定明确的拆迁计划以及拆迁解决方案;
随后,我们需要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紧接着,逐项申请并获得拆迁许可证;
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拆迁公告;
此外,还需对涉迁房屋实施冻结;
最后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时进行补偿款项的下发和领取,直至最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的拆除工作。《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