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
法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行商定有关财产归属事宜,包括财产属个人所有、共有或部分属个人所有、部分属共同所有等不同情形。
此类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若该夫妻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及其
婚前财产之条款,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则其权利效力将自动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