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职员工于勤勉尽职过程中因职务所需而经历车祸殒命的不幸事件,则可以被定义为因公死亡。
然而,在下列情况下却不能如此判定:
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的
犯罪,这也被视为
工伤的排除在外因素;
酗酒或依赖毒品的行为;
自伤或自我终结生命的行为等都不在这种判定范围之内。
在此类情形下,雇主应从事故严重影响发生之日起或者从员工被确诊患
职业病之时开始计算并在30天内,向所在地运行的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确认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