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条款中,若
违约金的比例超出了合同总标的额的30%,这种现象无疑是不符合规范化法律规定的。
当所设定的违约金数额相对过低,无法弥补因违约行为而带来的实际损害时,司法机构或仲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有权对此予以适当提高;
反之,如果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过分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围,同样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相应请求,进行合理的调整与降低。《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