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品种组成部分中包含两个主险:
车辆损失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概念为承担被保车辆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所遭受意外
交通事故所引发的额外第三方索赔风险。
在此之外,还设立了多种附加险作为补充或强化,以更周全细致地覆盖机动车相关利益人的权益,例如附加
盗窃险和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