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单方面制定的合同仍然具有效力。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合同的设立是由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形成的共识。
要构成完整的合同,需要建立在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之上:第一,确保有至少两方或多方订约参与者;
第二,保证订约各方就合同的核心内容达成统一意见;
最后,合同的设立通常包括
要约与承诺两个关键步骤。
此外,对于已经建立的合同,还需要满足特定的生效因素,唯有如此,才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