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享受
法定节假日时,如雇主仍要求他们进行工作,必须以不低于其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日薪或小时薪金300%的数额支付
工资待遇。
而对于在法定节日期间被强制
加班的情形,其
加班费用是根据劳动合同中所预先设定的标准为基数来进行核算,即参照劳动合同内对劳动者所归属岗位(职位)相应的薪资准则。
若劳动合同并未作出明确约定,则需依据
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认证计算。
倘若在以上两条途径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就需要参考劳动者在日常正常工作期间实际领取到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法定节假日
加班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每天的加班工资=当月薪水÷21.75×3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当月薪水÷21.75)÷8×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