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存在违约情况时,违约一方可被要求履行其所签署的合同义务,或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合同守约方则有权依据实际损失向违约方追究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支付相应数额的
赔偿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违约责任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应用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例如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合理金额的
违约金或是缴纳一定比例的
定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若合同一方未能尽到自己应尽的合同义务,甚至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了严重偏离合同约定的行为,除了需要履行上述规定外,还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并采取相应赔偿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