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制造发票案件的判定及其判决结果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如下两个因素:
一方面,所涉及到的非法制造的发票是否属于能够被用于进行欺骗性出口退税以及税款抵扣行为的发票种类;
另一方面,是否涉及到其他类型的发票制造活动。
如果非法制造的发票属于可以被用来实施欺骗性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行为的种类,那么涉案人员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同时还要接受数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处罚。
如果经证实非法制造的发票不是上述类型,而是其他种类性质的发票,那么涉案人员则会受到至少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同时可能有额度为一万元至五万元之间的
罚金等待着他们去承担。《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