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
借款协议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可以通过无需任何格式要求的“非正式合同”来表达;
其次,要明确合同签署方的身份属性以及他们真实的意愿表达;
再次,要确定借款协议中所涵盖的具体标的物、金额规模、借款期限等等具体条款;
此外,还要明确协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或者违反
法规的行为;
最后,还需要特别留意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者由协议双方自行商定的额外事项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