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分共有的财产并不构成
犯罪。
所谓“
夫妻共有财产”指的是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以及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的财产,而这种擅自处分的行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相关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索赔。
依照现行
法规,如果配偶一方有意隐瞒、转让、售卖、破坏或是肆意挥霍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故意虚构
共同债务以图没收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
离婚时,法庭在调配财产时会考虑对该方进行适当的扣减乃至完全不予分配。
若离婚之后另一方才发现对方存在类似的不当行为,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重新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