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严格规定,当涉及到
离婚这一敏感问题时,如果由于下列彰明昭著的情况之一引发了
婚姻破裂,那么无过失方可提出
赔偿要求:
1、夫妻任意一方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而
重婚;
2、夫妻任一方在婚姻关系仍
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
非法同居;
3、夫妻任意一方对其配偶实施了残暴的
家庭暴力行径;
4、夫妻中任何一方对其共同生活中的
家庭成员进行了冷酷、无情或长期性的家庭虐待或者遗弃;
5、夫妇任意一方出现了其他严重破坏婚姻关系行为等重大过错。
然而,如若在婚姻冲突中,两造均存在过错,便无法主张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