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明确提及的是,当夫妇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时,无论男女各方均需对婚内所积累之财产进行详细的分割规划或展开富有建设性的协商交流。
假如男方拒绝进行此类的资产划分,那么女方有权向公正威严的法院发起
诉讼,
申诉请求
强制执行此项财产分配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稳固之婚姻关系里,没有任何过失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更广泛的
财产分割要求。
另外,如果在
离婚之后发现先前未曾被披露的财产隐匿情况存在,可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进行重新财产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