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系统中制定的程序时效原则,当权利人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内,依法向法庭提出
诉讼请求之时,人民法院应责成责任方无条件地履行其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然而假若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间结束后,权利人仍对请求权进行行使的话,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诉求给予任何形式的法律保障。
针对
债务凭据方面,譬如未明确规定还款日期的
借条,其诉讼时效性将会自债权者提交要求偿还
欠款的申请那时开始计算,并有可能持续长达二十年之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