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员工被辞退后的薪酬
赔偿标准,经济补偿应当依据劳动者为该单位服务的
工龄来决定,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时长,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
工资额度的补偿;
2.若劳动者接受公司服务超过半年而不足一整年的时间,则应将其作为一年来处理;
如若劳动者在公司的服务时长尚未达到半年的最低要求,此时公司应对其给予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决定与某位员工解约,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其实就是违反了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原则,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该名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