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沿线进行房屋
拆迁时,首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
其次是搬迁和暂时安置所需费用的补偿;
再者便是因停工停产所带来的损失补偿;
第四是停工期间的事务性费用补偿等。
此外,关于拆迁房屋中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问题,我们将依照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的新建普通
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进行计算;
另外,对于搬家费的补贴标准,对于住房而言,补贴金额为人均每次350元人民币,而如果需要周转过渡,则需额外计算两次搬家费用。
至于非住宅类建筑,则依据实际产生之费用进行计算。《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