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具体含义为负有纳税责任的人员未能及时缴纳其所应上缴之税金,任由其转移或隐藏财产,导致税务部门无法追回相应款项,且总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
逃税罪的判刑规则如下:
对于总数额在人民币10,000元至99,999元之间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处
罚金,罚金的金额为未缴纳的税费款额的一倍至五倍不等;
而对于总数额达人民币100,000元及以上的行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同样数量级别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