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试用期内的工人而言,他们享有随时提出离职的权利,然而需预先通知雇主三个工作日。
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若能提前三个工作日与雇佣方协商,便可合法终止劳资关系,而雇主也无须对此给予相关经济损失赔偿。
2.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点将成为公司无法合法解雇工人的困境:
从事接触有害物质或危险性工作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接受
职业病体检,或是怀疑患有职业病的病患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在雇佣单位中,由于职业病或
工伤导致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工人;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工伤受伤的工人;
以及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