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当事人因个人原因产生反悔之心,通常情况下其所缴纳之
定金无法免于讨还。
针对已向房产开发商支付定金的
购房者而言,若要索回所支付之定金,需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能够证明确实在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非由购房者本身引起的
证据。
当开发商违反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是销售的房屋并不符合实际使用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以及定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