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保留金的退回问题所引发纠纷的解决策略,其中之一便是已缴纳保留金的相关人员可委派专业
律师发出正式的
律师函来表示主张权利,要求对方切实退还相应的保留金。
其次,保留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行安全性,因此经由当事人自行缴纳保留金的行为,应当在签订具体合同时明确书面约定保留金按何种条件予以退还事项,然而也有部分当事人在接受这笔保留金之后并未按照承诺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人,参加
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
辩护人,接受
自诉案件自诉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
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