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状况下,私人个体无法采取破产程序来
申请破产保护。
然而,我们必须要明确,我国内地的破产法则仅仅适用于企业组织层面,而非个人生活范畴。
个人破产,即是针对那些作为
债务人的自然人无法偿还其到期应负之
债务时,经由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宣告他们进入破产状态,进而安排对其财产进行彻底的清查、规划及分配,或者对其负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实行债务豁免政策,同时确定参与破产过程的各方主体的权益与责任关系的一整套法律规范。
现如今,在诸如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这些高度发达的国家中,个人破产法均被视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
从破产实践的角度进行审视,全球范围内的个人破产案例数量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在整个爆炸式增长的破产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个人破产占据了压倒性的多数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
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