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工伤痊愈数年后,倘若旧患再次发作,依然可依据相关
法规获得
工伤待遇。
其次,若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即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身体状况仍旧需要接受治疗,或在完成
伤残鉴定之后,旧病再度复发时,皆应继续享有工伤方面的医疗待遇。
此外,在必要时刻暂停工作进行工伤医疗的从业者,有权享受到停工留薪等待遇;
以及需要装配辅助器具的员工,他们也有权利按规定进行配置,且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依照国家制定的标准,由
工伤保险基金提供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
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