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违反
虚假破产罪相关法律
法规,给
债权人或他人带来严重损失者,则应对其实施直接管理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强制指引,企业或公司有目的性的蓄意隐藏其资产、承担不存在的
债务,或以其他方式掩饰、变卖其财产,从而达到虚假破产的目的,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对其实施直接管理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
对于此类行为,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处以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