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允许。
土地的再次流转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然而,若首轮流转合约有明文规定禁止再次转包,则应遵循合约内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活动。
承包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自行决策是否以转包、入股或其他途径向其他法人单位或个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同时需通知所有相关方面并进行记录备案。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商在签署了承包工程合约之后,又将其所承担的工程建设工作任务转让给了第三者,由承接的一方当事人替代出让人,成为新承包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