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借款时,利息是不可预先在本金之中予以扣除的。
如遇利息预先在本金中被扣除的情况,应当依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给借款方,同时根据这一数额来计算利息。
其次,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与出借人达成的协议,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双方预先签订的借款期限按时还款,则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或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出借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再者,如果借款人选择提前偿还借款,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来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