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关于单位
土地承包的合同中,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包括土地的确切面积及具体地理位置;
土地的具体使用方向及其承包模式;
合同期满后对
土地所有权归属的规定(即承包期限);
以及对土地上的各种附着物进行合理有效地利用或处置的方案细节(即地上物的处置);
关于承包费用支付方式(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明确指出土地提供者及使用者的具体资料(发包方与承包方详细信息);
明确甲方及乙方的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可能出现的甲方将合同转让他人承包的情况(合同的转包情况);
如何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或终止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明确双方违反合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
以及当出现
合同纠纷时应该采用哪种解决途径(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条款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