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的第二年,通常而言并无面临判处
刑罚之风险。
然而,若涉及到违法行为且情节恶劣的情形,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以下是更详细的解释及其相关事项的陈述:
1.第一点应明确指出,“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直接影响是否会被判处刑罚。
2.接下来想阐述的部分是,如果经过司法机构深入调查确认无罪,那么自然也就无需接受刑罚制裁。
3.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获得取保候审待遇的人员往往会被判处
缓刑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对违反
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