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因房屋漏水而产生的相关损失时,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相应的
责任人:
若属于下水管道等公共设施的问题,那么
主要责任便在于物业管理部门;
倘若系由于室内装修引发的问题,则应由业主即房东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如果租房协议中明确规定由租户承担此类责任,那么也应由租房者来承担,但这必须以该份协议具有
法律效力为前提条件。
最后,如果导致漏水的原因是由于使用者忘记关闭水管或者使用方法不当所致,那么相应的责任便应由实际造成漏水的
行为人来承担。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