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具有
自首情节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六个月以下的刑期判决。
依据法律规定,被判定有罪且刑期超过
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其最终服完刑期或得到特赦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涉嫌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则构成累犯。
对于累犯,法律规定必须予以
从重处罚;
然而,对于那些
主动投案自首的罪犯,法律允许给予他们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
因此,如果
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
犯罪行为性质较轻,并且确实存在自首情节,那么即使他属于累犯,也有可能被判处六个月以下的刑期。
《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