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拆迁资产方面的补偿,主要涵盖了那些无法进行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同时还包括了由于实际搬迁行为中所产生的卫星通讯等关键性机器设备的损失补偿;
2.其次是针对拆迁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支出所给予的补偿,这其中包括了在搬迁前期所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整个搬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还有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等;
3.最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拆迁政策所规定的奖励费用,也将作为补偿的一部分,这其中包括了快速搬迁的奖励费用、拆迁奖励费用等等。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