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农村拆迁补偿的具体实施方案,通常包括以下三类:
首先,我们谈及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
这种形式主要针对于通过不同法律依据来对被
拆迁房屋进行专业性的评估,并计算出一个包括多种考量因素在内的补偿金额。
其次,产权置换也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又被称为产权调换。
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可以分为两种置换模式。
其中,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然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交换。
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范围内不计差价的异地房产进行调换。
最后,我们要提到的是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以及其他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房价和地价虚高,从而产生了许多无法仅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就能解决的问题。
因此,这种综合运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便应运而生。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