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
职业病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有权选择通过本人主动提交辞呈的方式来解约终止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雇佣协议;
然而,当存在由于员工疏忽或过错导致被雇主单方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雇主也有权利采取类似举动。
在此过程中,倘若雇主违法地解除这一劳务雇佣协议,那么他们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向受影响的员工支付
赔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方面,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依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所谓职业病,是指在各类企业、公共机构及个体经营的经济组织等单位里,从事具体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因为接触到粉尘颗粒物、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从而引发的身体健康问题。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