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蓄意刁难员工并促使其主动离职时,被雇佣者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展开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解决问题;
若在双方无果而终或达成和解协议后未能顺利履行的情况下,可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调解请求;
如仍无法达成调解,则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的,除了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之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