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
生育险报销额将直接汇入您个人的
医疗保险账户中。
关于
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事宜,请贵公司在员工完成产后身体康复或者术后满18个月之后,向所在区域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办理。
同时,请填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生育证明文件;
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证明和门诊病历,以及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资料;
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也必不可少。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