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时间内,您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面临坐牢之虞。
然而,银行也需要遵循多重程序和流程。
当前阶段,您或许仅接到电话提醒而已。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后续还可能进行上门催收,最终才会启动司法程序展开催讨。
因此,建议您尽早偿还一部分款项,即使只有一两百元,至少能够建立良好的还款纪录。
如此一来,即使您最终未能完全清偿
欠款,只要具备持续的还款行为,便不至于被判定为
信用卡诈骗罪。
这正是因为您展现出了还款意愿。
因此,请尽力偿还您所能承受的金额,而态度至关重要。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