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申请破产所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在进行破产申请时,债务人应向指定的法院提交如下相关资料与文书:
1、详细完备的
破产申请书;
2、财产状况的详尽阐述,包括所有形式的资产,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应的投资情况等,同时还需提供企业全部财产状况的一览表及其有形财产具体所在地的信息;
3、
债务清册与债权清册。
在债务清册中,必须列出每一位
债权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其享有的债权金额、是否带有担保权益及该等债务的形成日期和催收情况;
而在债权清册中,则需要详细记录每一位债务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其所欠债务的金额、是否带有担保权益及该等债务的形成日期和催收偿还情况;
4、与此相关的财务会计报告;
5、债务人所涉及的所有
诉讼、仲裁及执行情况;
6、针对员工安置的预案以及员工
工资的支付和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在企业面临
破产清算之际,必须为员工做出妥善的安置,这其中便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补偿方案必须清晰明确。
《
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
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