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乃是依据基金合同之明确规定,对基金财产拥有直接掌控权和管理能力,并依照基金管理者所发出的指令进行各类具体资金运作的基金参与方。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托管人具备高度的独立性,并不受制于基金管理机构;
此外,基金托管人还需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额定资本需达到一定规模方可胜任此任。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五条
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采用其他运作方式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