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务必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遇事须保持冷静理智,切勿轻易采取过激乃至暴力的方式进行抵制
拆迁。
其次,在发现任何潜在威胁或遭遇紧急情况的当务之急是立刻积极向警方报案。
为了最大程度地维护权益和增加可信度,建议您尽量多次拨打当地的报警热线,同时在通话过程中务必开启手机录音功能以备后续调查取证所需。
最后,选择一个相对安全且便于观察的地点,对正在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进行详细记录和拍摄,以便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
证据支持。
在此过程中,请特别留意是否能够捕捉到负责指挥强拆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影像资料。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