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计算周期通常定为每个自然月的1号至该月最后一天。
而
工资支付日期则因各企业财务管控模式差异性而有所区别,可能于当月立即进行工资发放或者于本月先行结算次月薪水。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企业的薪酬结算期和财务核算期应保持同步,即全月员工报酬的计算过程从每月1号开始持续到当月月末,按照实际的公历日历天数来计算。
至于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则受到企业经济状况以及财务核算效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早晚之分。
然而,依据我国《
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确保按时按月向员工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