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工伤
伤残级别之前,无法精确制定出与之对应的
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第一,包括
医疗费用以及器材器材费等;
其次,包括在
停工留薪期间内所应获得的
工资收入;
再次,包括
护理费用;
此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用;
最后,还包括
伤残津贴以及
工伤一次性赔偿,其中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