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接入城市集中供暖系统是一种非法行为,擅自开通或者更改供热设施将直接导致供热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对已经支付了相应费用的广大居民的采暖品质产生深远影响。
然而,尽管如此,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使用者缺乏足够的法律观念,对于作为特殊商品的“热量”没有深入理解,或者在心里抱持着一种认为供暖属于季节性的短暂行业,偷采暖气不易被察觉出来的侥幸心态。
这些人受到利益驱动,非法获取集中供暖系统内的热水、热能,从而侵犯了已付费热用户以及供热公司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威胁到整个供暖体系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运作。
如果非法侵占数额过大的话,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