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离婚的情形中,倘若有任何一方涉及到婚姻过错行为,那么财产分配便可参照如下的基本原则进行操作:
首先,鼓励并则应当由公正无私的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优先考虑维护子女利益、保护女性权益、公平对待无过错方等原则来做出最终判决。
同样地,若符合了法律所明文规定的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过错条件,当事人亦可依法申请损害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