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
离婚之后女方是完全有权利自行迁移自身户口的。
您需要了解和遵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第十九条法律规定,即当任何原因引发的户口变动(包括但不限于
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等情况)时,均应由特定的户主或个人前往户口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申请。
因此,在面临因离婚而导致的户口变动问题上,女方完全有权向户口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