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属于合同之范畴。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合同乃是指各类民事主体在交往过程中为了建立、改变以及终结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定。
值得注意的是,诸如
结婚、
收养子女以及监护等涉及到身份关系变动的特殊协议,将优先适用与此类身份关系相对应的相应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
如果相关法律无明确规定,则可依据其本质属性并参照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的相关条款予以规定和审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