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以下情形,我们是可以请求返还
购房定金的:
第一种是双方按照约定全力以赴履行了各自义务,此时
定金应直接抵扣为
购房款,或者予以全额退还;
其次,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导致难以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在互谅互惠的基础上,无法就协议及
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达成共识,造成无法顺利
签署合同,且这一切均非由任何一方
主观故意所致,那么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最后,如果是因为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我们同样有权利请求返还双倍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